邪行障

邪行障
十地菩薩所斷十種障的第二種, 就是所知障中俱生的一部分, 及由此障所起誤犯的身、 語、 意三業。 這三業入二地時便能永斷, 不再誤犯。 所以《瑜伽師地論》說, 菩薩進入二地要斷二愚及其粗重。 什麼叫做二愚? 一、 微細誤犯愚, 就是所知障中的俱生的一部分。 二、 種種業趣愚, 就是一部分俱生所知障, 所生起的誤犯三業。 或者, 唯說第一的微細誤犯愚, 是起業之愚;第二的種種業趣愚, 是不了業之愚。 這又是一種解釋。 見《成唯識論》卷十。 參閱‘十重障’條。
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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